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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书屋 > 穿越重生 > 七零科研大佬的美艳前妻 > 七零科研大佬的美艳前妻 第14节
  程橙买完菜,回来的时候绕道去了一趟国营饭店,打包了两份鲜肉混沌。
  到了家,把东西放到厨房桌上,洗了一把手,去了卧室。
  小凌霄还没醒,程橙从衣柜里给小家伙拿了一件小翻领的白色连衣裙。
  “霄霄宝贝,起床啦!”
  程橙坐在床边,一边轻声唤醒小家伙,一边捏了一撮头发丝挠她的小翘鼻。
  小凌霄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睛,吸了吸鼻子,握着小拳头挠痒痒。
  小嗓音奶声奶气,还带着没睡醒的飘忽感,“妈妈~”
  程橙半点都没有被抓包的心虚,扬起了嘴角,“早呀,我的宝贝!”
  “该起床了喔~”
  小凌霄握着小拳头,揉了揉眼睛,翻了一个身,趴着爬起来。
  站起来,脚步踉踉跄跄地扑进了程橙怀里,抱着她的脖子。
  程橙拍拍小家伙的背,动作驾轻就熟,脱掉小家伙身上穿得睡衣,给她换上小裙子。
  小凌霄以前是没有睡衣的,程橙在国营商场给小家伙买了一身轻薄的长衣长裤,晚上睡觉的时候穿。
  因为程橙自己知道自己,她睡眠极好,晚上睡觉雷打不动,但照顾小孩嘛,睡眠肯定要轻,不然小孩踢了被子也不知道。
  她担心小家伙晚上会踢被子着凉,而她半夜又醒不来,只好出此下策了。
  疏通头发,程橙给小家伙侧边织了两条短辫子,元气可爱!
  拿着镜子照她,问:“好不好看?”
  “哎呀~是谁家的小姑娘如此可爱漂亮?”
  突然,程橙一把举起了小家伙,抱到了怀里,朝外走。
  边走边将脸埋进了小家伙的肚皮里,挠她痒痒,一边发出:“是谁家的呀?快说快说!不告诉我,我就啊呜一口吃了你!”
  小凌霄既抱着妈妈的脖子,又忍不住往后面躲,咯咯咯的笑,小嗓音脆脆的,像一串精细悦耳的小银铃。
  连连道:“是妈妈哒~”
  小奶音软萌萌的,越听程橙越忍不住想吸崽崽!
  亲自给小家伙刷了牙,洗脸洗手,然后去吃馄饨。
  出发去上班时,已是八点,母女俩手牵手,慢悠悠地走过去。
  到了图书馆,程橙还是第一个来的,和往常一样先带领霄霄复习一遍之前学过的字,然后再按照学习计划,教今天要学习的内容。
  早在知道霄霄宝贝有过目不忘的天赋时,程橙自个儿琢磨了好久,怎么教育小家伙,既不能揠苗助长变成伤仲永,也不能耽误浪费小家伙的天赋。
  所以怎么教就成了一个棘手的事,苦恼了好久,埋怨孩子她爸怎么还不回来?
  周越被誉为少年天才科学家,上辈子他去世时国家才解封了他一生取得的成就,硕果累累,程橙估摸着小凌霄应该是遗传了周越的天赋。
  在怎么培养方面,周越应该比较有经验和话语权,天才和天才之间应该会比较有共同点吧?
  反正她就是一普通的正常人,这种头疼的事还是教给周越去想吧,他是孩子她爸,总不能不管孩子,让她一个承担压力。
  程橙暂时制定的学习计划,每天除了教霄霄认字,还有给她讲故事,图书馆里最不缺的就是书了,她挑了一部分小孩子易懂的书籍,念给小家伙听。
  除此之外,程橙还担任了画画老师,教霄霄画画。
  在教育方面,她或许没有经验,但画画是她的老本行,包有自信的!
  “对嘛,很好!霄霄观察得很仔细,我们再多观察一下这棵大树,它的树干上有什么?”
  程橙循循善诱,引导小家伙仔细地去观察窗外的这颗大樟树,主动去发现。
  她们所在的位置是二楼,窗户大开,可以细致入微地观察大樟树,看得很清楚。
  小凌霄抬头,眉眼认真,盯着大樟树看,忽然张嘴道:“妈妈~树姐姐穿的衣服皱皱的!”
  双眼亮晶晶地看向妈妈,小梨涡一闪一闪的,一张认真的小脸上写满了期待。
  “嗯,霄霄说对啦!大树也穿了衣服,它叫作树皮,上面是不是有很多痕迹纹路,我们是不是也要画出来?”
  小凌霄的目光又投向了窗户的大树,小脑袋一点一点的,很快就收回了视线,低头看着画纸,神情专注认真。
  小手握着铅笔,在已经画好的大树树干上添上了一块块的树衣。
  程橙扫了一眼窗外的大樟树,暗想这大樟树树干这么大,长得比她们这栋三层的小楼还要高。
  说不定它的年纪比她还要大上好几轮,不知听见这声“树姐姐”有何感觉?
  倏然,外面好像拂过了一阵微风,引得树叶簌簌飒响。
  程橙眸中闪过了一丝诧异,嘴角不自觉地弯起,霄霄宝贝的树姐姐好像回应了,她说她很开心~
  小家伙画的线条虽然没有那么标准美观,毕竟初学嘛,但是一笔一画自带孩童的天真稚嫩,浑然天成,也不乏是一种趣味。
  要是手头有蜡笔就好了,还能给大树涂颜色,不知道书店能不能买到蜡笔,等有时间了去书店看看。
  九点十分一过,陆陆续续就来了人。
  图书馆拢共只有五个人,馆长朱康年上了年纪,一天到晚经常端着茶杯,喝茶看报读书。
  副馆长王正明看外表,跟馆长朱康年的年纪相差不大,是一个挺和蔼慈祥的老头,平常就爱养些花花草草,种种菜。
  图书馆这边一般很少有外人来,上级领导也来得少,所以王正明隔三差五不知道从哪里拾来的烂盆子烂篓子,拿到了图书馆种菜种花。
  经常看见他拿着小锄头去外头偷土,平时一来图书馆,就拎着水壶去伺候他的“宝贝们”。
  另一位唐大姐,唐秀青年纪大概在三十多岁,不太爱说话,但一直都“很忙”。
  据程橙观察,唐大姐手上的动作就没停歇过,不是在纳鞋底,就在补衣服、做衣服。
  除了程橙之外,还有一位相对年轻的女同志叫邓怡,不过她休了产假,很久没来了。
  听唐大姐说,她这都是第四胎了,好像还有继续生下去的打算。
  程橙想想就感觉可怕!
  幸好明年应该就是实行计划生育的第一年,这项政策挽救了多少女同胞不用再多受生育之苦。
  程橙对她现在的工作无比的满意,图书馆相当于一个清水衙门,工资不多但也能养家糊口,最主要的是清闲啊!!
  光这一点就秒杀了所有!
  有时候程橙都在想,周越别回来了吧,有他没他,区别不大!
  关键是老公远在天边,每月按时寄钱回来,时不时还能收到京城婆家寄来的包裹,生活钱财上没有一点压力,不用多打交道,自己当家做主,日子过得爽歪歪!
  想归想,与周越在信里所说的归期已经过去了七八天,距离再远也应该到家了,除非中途出了什么其他的变故。
  程橙心底生出了一丝担忧,但周越又在保密单位,通信不便,她现在也联系不上。
  等寄封信过去要十天半个月,要真有什么事,黄花菜都凉了!
  现在没有消息,就是最好的消息,要是真有什么事,肯定会有人来通知她。
  五点下班回到家,程橙刚蒸上饭,她大姐就骑着二八大杠来了。
  程萍急匆匆的,还以为妹子出啥大事了,结果被扔了一麻袋的衣服。
  程橙将袋子里的衣服都倒了出来,让她大姐挑!
  “姐,我不知道大妮二妮喜欢什么样儿的,你选吧,给大嫂二嫂她们留几件就行!”
  程萍闻言,有心想说她几句,衣服有得穿就不错了,还挑三拣四,惯得臭脾气!
  她也心惊呐!
  丁蔓蔓竟然从小妹这里借走了这么多的衣服,还回来竟然还要用麻袋装,也不知还回来的跟借走的数量对不对得上?
  小妹真是被爹妈全家宠坏了!
  这里面的责任也有她的一份,搁谁家不得骂一句败家闺女!
  但她没说,沉住了气,蹲下身看衣服,妹子和亲闺女还是不一样的,亲闺女能直接上手教训,但亲妹子是豆腐花,打不得,一碰就碎!
  建华说得有道理,对小妹只能慢慢来,不能犟着,否则效果就会适得其反,越想让她干什么,她就越跟你作对!
  程萍一边选衣服,一边问钱的事,程橙挑着说了几句,一听就知道她没全说完,遮遮掩掩。
  程萍顿时拧着眉,瞪她!
  程橙大大方方地任她看,笑盈盈道:“姐,你先别问了,以后我再告诉你!你放心,我肯定不会放过丁蔓蔓的!一定要她连本带利地还回来。”
  “对了姐,我明天早上把霄霄送你家去,在你家玩会儿,我中午来接她。”
  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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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明天见[狗头叼玫瑰]晚安宝子们~
  第13章
  昨天晚上睡觉前,程橙和霄霄宝贝约定好了,明天早上吃完早饭就送她去大姨家,跟姐姐哥哥们一起玩。
  妈妈要出去一趟办事,不能带她,小家伙就睁着一双圆溜黑亮的眼睛望着她,那湿漉漉的小眼神,程橙差点就没抵挡住!
  幸好最后仅存的理智及时阻止了她,她答应晚上多给小家伙讲半个小时的西游记,小凌霄勉强答应了去大姨家。
  早上程橙懒得开火,带着小家伙去国营饭店搓了一顿,一大一小吃得都很开心!
  路上,程橙去了一趟供销社,碰见了隔壁邻居罗小娟,她是这家供销社的售货员。
  “罗同志。”
  程橙牵着霄霄宝贝走过去,虽然与这位邻居交集不多,大家都每天早出晚归,去上班或是下班回来的路上会碰见,打个招呼。
  不过程橙对这位女邻居可谓是非常熟悉,无他,主要是隔壁婆媳俩三天两头吵架,每天三小吵,三天一大吵!
  她见过罗小娟的婆婆,干瘦矮小的一老太太,总爱斜着眼睛打量人,爱说教,仗着长辈的身份指手画脚。
  有一次,程橙从菜市场买菜回来,从他们家门口路过,被院子里的老太太瞧见手上拎了一斤猪肉。
  老太太莫名其妙叫住了她,说了她一顿,大意就是她一个女人带着一个丫头,不该天天吃这么好,不配吃肉,应该把这些肉献给那些干大事的男人,这才是对的!